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强化我校宾馆、招待所等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把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单位要在奥运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宾馆、招待所等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旅客登记入住手续,旅游团队、商务会议等要验证;坚持杜绝不登记或一人登记多人入住,为无证客人编虚假身份证号码等现象;一旦发现住宿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证或者使用假身份证件登记住宿等情况,予以制止或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
四、加强客房、访客、贵重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严禁寄存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不得寄存非本店住宿旅客的物品。
五、加强长期包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房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若开辟用于经营活动和办公用途的长包房,须具备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或证明材料。
六、加强宾馆、招待所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顺、制定消防疏散预案。
七、确保视频监控设备运转良好,保证监控中心24小时有人员值班,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八、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单位主管和所在校区保卫处(办)报告。